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4日从省经信委获悉,为鼓励企业在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开展产品创新,《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(套)认定管理办法》已印发各地执行。省经信委、省财政厅将每年联合开展一次首台(套)认定工作,对省内入选产品给予资金、采购、融资等支持。 通过首台(套)认定,首要条件是技术领先,即产品为首次研制成功。经由专家审定,国内首台(套)需在同类产品中达国际先进水平,省内首台(套)需在同类产品中达国内先进水平。 入选产品需为定型成品,通过省级以上质检部门的质量检测。产品知识产权明晰、市场前景好。成套设备价值300万元以上,单台设备价值30万元以上。产品研制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不超过2年。 入选首台(套)产品首次实现销售收入的,将根据其单价和实际销售总额,按比例给予省内用户和研制单位以资金奖励:成套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,单台设备不超过100万元;产品属政府采购范围的,纳入政府采购目录,同质同价下优先采购;与省级金融机构定期举行对接活动,优先支持产品生产企业和用户单位的融资项目。 我省首批认定的首台(套)产品将于明年公布。(熊筱伟) |